•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8 08:18:39   阅读: 次   字体 字体:
  •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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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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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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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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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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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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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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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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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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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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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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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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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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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国际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会计学院

    国际经贸学院

    金融学院

    经济学院

    统计学院

    信息管理学院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法学院

    软件与物联网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人文学院

    艺术学院

    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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