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 实施办法(2021 年修订)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 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 创新创业型人才,推动我校第二课堂培养体系规范化、系统化、科学 化,形成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联动机制,特将《江西财经大学本科生 “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江财字〔2018〕72 号)修订如下。 

第一章 第二课堂项目体系 

第一条 建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将第二课堂作为第一课堂 的有机补充,推进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互动互补、互相促进,推进学 生健康品格的培养及良好个性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 感及理想信念和行为养成教育,是学校顺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要求, 实现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举措。 

第二条 第二课堂项目体系是“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实施基础。学 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筑品格塑造平台、人文陶冶平台、创业 演练平台、科研实训平台、社会体验平台、爱心助学平台六大素质拓 展平台。 

第二章 第二课堂项目类别及范围 

第三条 六大素质拓展平台具体共分为以下十四个模块,具体如 下:

(一)品格塑造平台 

1.思想引领:指由学校和学院组织的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 秀传统文化、加强爱国主义与理想信念教育、学习“四史”(党史、 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红色走读”等为主题 开展的各类活动以及国家级、省级、校级比赛。 

(二)人文陶冶平台 

2.校园文化:包括各类文娱、体育比赛,以及各级报刊、网站和 官方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征文和作品。 

3.学术讲座:指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 座等。 

4.蛟湖阅读:本科生应于三年级结束前,完成四个部分内容,包 括专业经典图书电子阅读、普通图书纸质阅读或电子阅读、入馆教育 在线测试、信息素养在线学习。 

(三)创业演练平台 

5.创新创业成果: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和计算机著作权等创新创业活动取得的成果。 

6.创业实践:进入校孵化中心或省市孵化器、工业园区、高新开 发区的学生创业者,或经工商部门批准创办一年以上、正常开展经营 活动的企业负责人。 

(四)科研实训平台 

7.学科竞赛:指国家级、省级和由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 赛。 

8.学术论文:指在合法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9.科研课题:包括学工部(处)、团委、创业教育学院、科研处、 各学院发布的学生科研课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参与本 校教师主持的科研课题等。 

10.职业技能:包括与专业相关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类及 英语类等级证书等。 

11.发展指导:为指导学生全面发展和创新实践,由教务处组织设 立的实践指导类系列课程,可在教务处选课平台进行选课,进而可获 得相应学分,计入第二课堂实践学分,如:职业发展指导、创新创业 指导、研究与实践指导(含学科前沿课与竞赛指导课)等课程。 

(五)社会体验平台 

12.社会实践:包括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勤工俭学等。 

13.公共服务:包括各类学生干部、学生信息员、助理班主任、见 义勇为者等。 

(六)爱心助学平台 

14.志愿服务:志愿服务坚持立足校园和服务社会原则。立足校园 围绕着创建文明校园、美丽校园、平安校园、助学、助研、助赛等方 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社会分为助老助残、义务支教、生态环保、 法律维权、公共服务、宣传教育、村主任助理、西部计划等。志愿者可根据自身专业技术、特长、兴趣等,选择不同的服务类型。 

第三章 第二课堂学分要求、认定标准及认定程序 

第四条 第二课堂学分要求。全校普通本科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特 长和能力,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 6 个第二课堂总学分,具体如下: 

(一)校级及以上级别第二课堂学分是指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级 别活动所认定的学分。 

(二)院级第二课堂学分是指学生参加由所在学院组织、与专业 相关的各项活动所认定的学分。在计算第二课堂总学分时,分属各个 模块的院级第二课堂学分不得超过 2 个,超过 2 个按 2 个计算。 

(三)计算第二课堂总学分时,本办法第三条中每个模块学分不 超过 2 个,超过 2 个按 2 个计算。 

(四)思想引领活动学分不得少于 1 个。 

(五)创新创业类学分不少于 1 个。包括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成果、创业实践等活动。 

(六)志愿服务活动学分不得少于 1 个。 

(七)学术讲座活动学分不得少于 0.5 个。 

(八)蛟湖阅读学分共 1 分,由四部分构成,应于大学本科三年 级结束前完成。

第一部分:经典阅读,读者通过经典电子阅读平台在 线阅读 10 册图书,且阅读总时长须不少于 20 小时。

第二部分:普通 阅读,读者通过借阅馆藏纸质图书或电子阅读平台在线阅读完成。纸 质借阅按读者实际借阅册数计算;电子阅读册数按阅读平台认可的读完册数计算。纸质借阅和电子阅读累计册数须不少于 10 册。

第三部分: 入馆教育,读者通过入馆教育平台进行在线自主学习,并须通过平台 测试。

第四部分:信息素养能力,读者通过信息素养平台进行在线视 频学习,学习小视频数量须不少于 20 个。四部分内容全部完成后即为 修满该学分。由图书馆统一出具证明。 

(九)将第二课堂学分获得情况纳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企业奖学金等评优评先制度。如在评选过程中 因证书未下发而导致系统没有予以学分认定的情况,可以在评优过程 中由证书发放单位出具证明予以先行认定。 

第五条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 

(一)各类活动按附表 1 中的标准进行学分认定,其中学科竞赛 级别的认定参照《江西财经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 (江财字〔2021〕13 号);思想引领活动类比赛的国家级指由国家教 育行政部门或同职级行政主管部门、团中央、全国一级学会等举办的 全国竞赛。省级是指由省教育厅等省人民政府所属机关和团省委举办 的全省竞赛;区域性和全国行业性协会举办的全国竞赛,按省级认定; 校级综合类奖项(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按校级一等奖认定;校级职能部门的综合类奖项按校级二等奖认定; 校级职能部门活动类奖项按校级三等奖认定;其他项目按学校相关制 度认定。 

(二)竞赛获奖按前八名计算的,则第一、二名按所属竞赛项目 级别一等奖认定;第三、四、五名按所属竞赛项目级别二等奖认定;— 7 — 第六、七、八名按所属竞赛项目级别三等奖认定。 

(三)以团队形式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学分权重分配系数见附表 2,若在一项活动中同时获得两项及以上奖励(含参与未获奖),则只 计最高分,科研课题不按此方法计算; 

(四)学校每学年对学生当学年第二课堂各模块相加所获学分进 行统计,由校团委组织制定评选细则,评选出 100 名学生,授予“江 西财经大学第二课堂荣誉奖章”,并颁发纪念奖章。 

第六条 若有下列情况,则不能取得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一)非法出版物刊登的文章或作品; 

(二)未经项目(或活动)组织部门认可的成果; 

(三)证明材料不全。 

第七条 学籍异动情况下的第二课堂学分认定 

(一)在校期间出国(出境)或到国内其他高校交换学习一个学 期及以上的,每个学期减免 1 个第二课堂学分。 

(二)休学复学、降级学生学分认定,参照转入年级标准执行。 

第八条 学分认定程序 

(一)发布通知。每年进行两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校团委、教 务处每年 5 月、11 月负责发布第二课堂学分录入及学分认定通知,学 分认定时间为每年 6 月、12 月。 

(二)申报录入。学生凭一卡通登录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系统进行第二课堂学分登记。 

(三)学分认定。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成绩的初审,并 做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及留存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完成相 应板块的学分复审和抽查工作。 

第九条 在学分认定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对于认定老师, 则以教学事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学生,则以考试舞弊论处。 

第十条 学生在“第二课堂成绩单系统”可查询第二课堂学分最新 获得情况及相关预警信息。 

第四章 第二课堂学分协调及管理 

第十一条 校团委负责全校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统筹管理及协调 工作,教务处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打印工作。 

第十二条 各职能部门及学院负责所管辖范围第二课堂学分标准 制订及学分认定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学工部(处)负责学生干部、勤工俭学等项目。 

(二)校团委负责团学干部、社团干部、社会实践、见义勇为者 及由校团委组织的思想引领、校园文化和志愿服务活动等项目。 

(三)教务处负责职业资格及技能、教学信息员、发展指导等项 目。 

(四)科研处负责学术论文、发明创造及校级及以上学生课题等 项目。 

(五)创业教育学院负责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创业实践等项目。 

(六)各学院负责本学院组织的各类课外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学 术讲座等项目。 

第十三条 各职能部门和学院确定专人负责所管辖活动学分认定 工作,人员名单报校团委备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执行过程如遇到争议事项,由校团委协调处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校团委、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江西财经大学 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江财字〔2018〕72 号)同时 废止。本办法与以往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六条 本办法从 2020 级普通本科学生开始执行。 

附表:

1.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表 

2.多人参与第二课堂活动学分权重分配系数